「就這樣!拜託你不要再煩我了!」

 

我很生氣地掛斷通話,然後點開臉書、LINE還有Instagram,將剛才令我大發脾氣的男人徹底從我手機中封鎖,也從我的人生中封鎖。

有些男人就是這樣,表面上說有多愛妳,但私底下盡搞些小把戲,事情曝光後又跳針似的怪東怪西,還理直氣壯口沫橫飛地說自己有多可憐多委屈、全都是女人的錯。這我真的搞不明白,我有什麼錯?他是玩咖,我也是玩咖,我們一開始就清楚地知道彼此都是,而且只是上過床幾次,沒必要搞得像熱戀情侶一樣,不是嗎?

我們又沒有在一起。

再說,這次肚子被他搞大的又不是我,既然有本事把人家肚子搞大就該去負起責任,而不是怪我只留下寂寞給他、害他只能去找別的女人並搞大對方的肚子。

這根本瘋子嘛。

 

 

我頭忽然暈了一下,顯然宿醉還沒完全醒。

要不是為了錢、為了討生活,我會在那該死的酒店上班嗎?並不會。

可是沒辦法,當時為了替爸爸還債,還有妹妹的學雜費,我只能盡量選擇賺錢最快的行業。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呢?

現在爸爸又生病,生命即將走到盡頭,我只好更加努力地賺錢,好負擔他的醫藥費;雖然家裡並不是只有我一個孩子,但總不能叫我那今年準備就讀大學的妹妹放棄學業吧?她好不容易考上她夢寐以求的學校,夢想近在咫尺了,我怎麼能叫她放棄不要念、好好賺錢照顧爸爸?怎麼能?

這對她來說太殘忍了。

妹妹現在也找了份工作:牛排館的服務生。

那間牛排館的老闆人很好,願意配合她的時間調整上班時間,在開學前的這段時間,她可以做正職員工,開學後再依據課表調班改做時薪制,還會再看個人表現額外加薪。

現今的社會,這麼佛心又體諒員工的老闆很少見了。

 

大學念到一半就休學出來工作賺錢補貼家用的我,只剩下一個目標。

那就是找到一個有錢人家嫁了。

錢不是萬能,但沒錢萬萬不能。

嫁給有人錢以後,不但不用愁爸爸的醫藥費下落,妹妹也不用再擔心家裡的情況和支出,她可以好好地專心讀書、完成自己想當國際服裝設計師的夢想,我也可以早點脫離這份工作,不必再對那些充滿銅臭味的男人嗲聲嗲氣,說不定還能踏入上流社會、展開新的人生。

 

但,要達成這個目標,還是得找個充滿銅臭味的男人。

我稍微能夠理解為什麼現今的社會會有那麼多女人一直妄想嫁到國外去了。

雖然把自身當斂財工具,但委屈一時,卻不用愁吃穿,而且還有一輩子花不完的鈔票,一旦獲得這種機會,誰還在乎那一個月才兩、三萬塊的薪水?說不定還住在一棟有著後花園及游泳池的漂亮洋房裡、在陽光和煦的院子內,喝著沁涼的果汁一邊閱讀感人肺腑的書籍,一旁還有幾個嬉鬧玩耍的可愛孩子們,說不定還有隻漂亮的拉布拉多犬……

這種生活哪個女人不愛?

尤其是我們這種缺錢缺到必須犧牲自己的女人。

 

 

我踏上高跟鞋,向大伯道謝和道別,然後出門。

幸好今天大伯來找爸爸下棋,我才能安心地外出。

雖然我今天放假,可是好幾天前就和一個朋友有約了;平時我和妹妹晚上上班的時候,都是鄰居楊叔叔和他老婆代替我們照顧爸爸的,雖然不是一直待在他的身邊,但至少我們不必擔心爸爸沒吃飯,或者發生了什麼事卻沒人知道,不過今天楊叔叔帶他老婆去醫院產檢,沒辦法代我們照顧他,而正當我擔心找不到人照顧爸爸的時候,大伯打了電話來,說想過來看看他老弟,一起泡茶聊天,然後下幾盤棋。

 

爸爸老了、病了。

立場對調,換我們這些晚輩和身體健康的人負責照顧他、關心他。。

他被送去急診的那一天,我的心情真的很糟糕,滿腦子都是很恐怖又悲傷的畫面。那天他發燒、嘔吐、腹痛,甚至連路都走不好,要不是楊叔叔有聽見我爸打破花瓶的聲音,趕緊跑過來看並開車送他去醫院掛急診,當時正在上班的我根本不會知道原來爸爸都在隱瞞身體欠佳的事情。

後來做了一連串精密的檢查才發現是癌症。

癌症。

肝癌末期。

 

我聽醫生報告爸爸的診斷結果後,我的腦子瞬間一片空白,他接下來說了什麼我完全沒聽到。我呆了、放空了、嚇到了,只剩這四個字在我腦中迴盪:肝癌末期

 

我在診間外哭了好久,把淚都哭乾了才走進病房看爸爸。

病懨懨的他。

「怎麼樣?」他虛弱地問。

「你早就知道了對不對?」

對,他早就知道了。

他早就知道他身體有問題,卻不早點來醫院做檢查,現在居然還問我怎麼樣?

逞強。

我以為哭乾眼淚之後,我可以很冷靜地告訴他這個壞消息,但不知怎的我還是哽咽、還是非常不爭氣地掉下幾滴淚水。

「肝癌末期。」然後我哭著告訴他。

 

「哦。」

結果最冷靜的人倒是他。

病入膏肓的他卻比我們這些身體健康的人還要冷靜。

搞什麼?

 

 

「妳來遲了。」

到了目的地,和我約好在這兒碰面的男人這麼說。

「抱歉,我必須晚點出門。」

這是事實,我必須等我大伯到了,才能安心地出門。

「哦。」

「吃過了嗎?」

「還沒,妳呢?」

「我快餓死了,走吧!」

「吃什麼?」

「牛排。」

「牛排?」他驚呼,「拜託!這位小姐,現在才幾點,吃牛排會不會太早呀?」

「囉嗦。那不然麥當勞啊!」我瞪他。

接著他馬上改口:

「牛排好了,難得放假,不如吃一點好料的。」

「怎麼,麥當勞吃怕了?」

「在軍中,我們還滿常吃的。」

 

於是,牛排,價位平平的那一種。

我點餐、他倒飲料。

「你什麼時候退伍?」

他端著兩杯紅茶回來的時候我問。

「下禮拜五。」

「還挺快的!」我驚訝地說,然後祝賀:

「恭喜囉!終於要返陽了!」

「嗯。」

「怎麼啦?心情不好?」

吳東穎心不在焉地摸著杯子,那朦朧又哀傷的眼神我看過好幾次,都是在他有心情鬱悶或者心事的時候,而且大多都是跟感情有關。

「你在軍中找到真愛了嗎?哈!」

他哼了一聲,舉起杯子喝了一口紅茶;自從他當兵後,我經常開他這個玩笑,總是笑著說希望他能在軍中找到屬於他的真命天子,一邊抱怨他和現在的女朋友是真的非常不適合。

 

女朋友。

雖然不討厭,但我就是不喜歡他現在這任女朋友,那女的漂亮是漂亮,可是給我的感覺很做作又偽善,她總希望大家喜歡她、和她做朋友,而且對每個人都表示善意,把自己天使般的那一面展示給大家看。

噁心。我最不喜歡這種人,但畢竟我對她不熟,所以只有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方便對她再做任何評論。

畢竟,不能光靠表面評斷一個人。

我不喜歡去說陌生人的壞話,但我一抓到機會,就會勸他跟這女的分手,因為他們這對男女朋友看在我眼中是真的不適合;吳東穎雖然偶爾魯莽、衝動,但個性正直而且單純,真的不適合跟那種盡裝些表面工夫的心機女人在一起。

 

五年又半個月。

這種組合居然還可以維持五年多?這真的是差點沒嚇掉我的眼睫毛。

 

「我們分手了。」

在我把紅茶喝到一半的時候,他說。

哀傷的他,還有被紅茶嗆到的我。

這對我來說真的是大新聞,因為我一直以為他愛她愛到放不下。

「哦。」

咳嗽完之後,我敷衍地回應。

「嗯。」

他更敷衍地回答。

我沒開口問他為什麼分手,因為我覺得這是在挖人家傷口。

情傷在還沒釋懷之前,都是很容易流血的。

「你今天晚上有空嗎?」

「沒事啊。幹嘛?」

「去唱歌喝酒啊。」

「還喝啊?妳平時喝的酒夠多了吧?」

「上班歸上班,好朋友失戀了,怎能不陪他借酒澆愁一下呢?原因不同,喝酒的感覺也會不一樣的。」

他冷哼了一聲,然後笑了。

他笑起來挺好看的,我是真心這麼認為。

「說真的。」他眼神突然變得很銳利,直直地盯著我,「妳還是辭職換正當一點的工作吧。」

嘖!又來了。

他總是一見面、一抓到時間、一有機會就開始勸我換工作。

「再說啦。」

我也依舊老樣子這三個字敷衍過去。

「對那些老男人陪酒又陪笑的,真的是妳要的嗎?」

當然不是。

我正要開口告訴他時,服務生正好這時候送上牛排。

沉默的我們四目相對。

 

他非常不喜歡我的工作,我懂、我能明白。

六年前,我告訴他我需要幫家裡還債,必須休學努力工作賺錢。

這六年,不管是房貸、債務和家裡生活開銷,我都一肩扛下並走過來了。

然而現在。

好不容易等到妹妹完成高中學業,也找了份工作負擔一部分的開銷、學費也可以辦理助學貸款的現在,本來以為我終於可以解放了,能好好休息並且為自己的未來做打算的現在,爸爸卻得癌症,倒下了。

新的重擔。

 

「這當然不是我要的。」

服務生走了之後,我說。

「那為什麼妳還要一直待在這兒?」他追問,「六年了,妳妹現在也高中要畢業了吧?她不是也能開始負擔起家裡開銷了嗎?」

他口氣很嚴肅,眼神也很銳利,我知道這是他關心我的證明。

六年了。

就算我變了,但他依舊沒變。

「現在還早,不適合說這個。」我說,然後拿起刀叉開始切牛排,「現在吃東西不要講這麼不愉快的事,不然食物會變不好吃。」

實不相瞞,我是真的很在意聊天話題會影響美食這一點。

他不高興地看著我,然後嘴角一撇,拿起刀叉,開始對付他的牛排。

有時候他生氣的模樣真的挺可愛的。

 

 

我外帶了兩份牛排回家,還另外買了一碗廣東粥。我爸最愛吃廣東粥了。

「我回來了。」

「回來啦。」

正在看電視的大伯和老爸轉頭看我。

看見老爸蠟黃又虛弱的臉,我又不禁難過了一下。

「大伯,我有幫你們多帶一份牛排。」

我將那袋裝著牛排的塑膠袋遞給他。

「這麼好!」大伯非常高興,「不過現在才幾點,吃牛排會不會太早?」

「這家牛排很好吃的,吃美食永遠不嫌早。爸,我有幫你多帶一份廣東粥。」

「好,真是乖女兒。」

「我去廚房幫你們拿餐具。」

晚上和吳東穎約好一起喝酒談心,所以我必須早點回來打理好爸爸的晚餐,雖然有大伯在照顧,可是這對兄弟一湊在一起不管做什麼總是會忘了吃飯。

不論是打電動,還是泡茶聊天。

「大伯,您會待到幾點?」

將餐具遞給大伯和爸爸之後,我問。

「不曉得,今天沒什麼事。」

「我晚上跟一個朋友有約,可能會比較晚回來,不曉得能不能請您陪我爸到雨心下班?」

「不必那麼麻煩啦!」我爸不耐煩地說。

同時。

「當然可以囉。話說原來雨心也找到工作啦?」大伯說。

「嗯,在牛排館。」

「牛排館呀……那這牛排是從她店裡帶過來的嗎?」

「哈!不是啦!不同間店。」

「哦。」

這時候我爸不高興了。

「雨庭啊,沒必要這麼麻煩你大伯吧?」他說,「老爸現在身體還撐得住。」

「不行。」我堅定地說。

他老是這樣,明明身體狀況很差,卻還是要逞強。

「萬一家裡沒有人、而你突然發生什麼事情了那怎麼辦?我不能冒任何風險。」

我說,然後替他打開廣東粥的蓋子。

「妳女兒說得對。反正我這兩天沒事,不如我今晚住在這兒吧。」大伯說。

「大伯,真的嗎?」

「那當然!」

「謝謝大伯!」

大伯開始告訴我爸,有我這個孝順的女兒真是他上輩子修來的福。

「對了,雨庭。」

「嗯?」

「大伯還不知道妳是做什麼工作呢!」

 

我真正的工作連我爸爸都不曉得。

當初休學後,我告訴他我下午在補習班當助教,晚上則是便利商店大夜班。

這個謊一說就是六年,能瞞他到現在也挺不可思議的。

本來就是嘛!這要怎麼說?

六年前我要休學的時候,我爸爸一開始是極力反對的,他希望我能夠好好完成學業、將來進入大公司上班,說不定未來還能開創屬於自己的事業。

好好念書、取得高學歷,才能成為對社會有用的人,這是老一輩又上一輩不斷傳承下來的的觀念。

 

我花了好幾天的時間來說服我爸。

家裡當時負債,生活開銷也吃緊,妹妹年紀也還小,學雜費、生活費什麼的,更不用說,身為銀行保全的爸爸根本無法一個人獨撐這一切,那還不如乾脆我大學休學,努力賺錢貼補家用。

最後鍥而不捨好幾天,終於取得他同意了。

靠朋友牽線,我很快就有了工作,同時也立刻去辦了新的銀行戶頭。

畢竟,哪有補習班助教或大夜班店員,三天兩頭就帶好幾千塊回家?

這樣不正常,很容易就會被發現。

我把錢存在戶頭,小心翼翼地分配使用著,只要記得每個月月初都固定拿錢給我爸爸就好;這六年來,除了自己基本的生活開銷之外,我也負擔起了房貸,還有妹妹的學雜費,私底下還瞞著爸爸幫妹妹辦了個戶頭,定時給她零用錢。

關於我的付出,爸爸不疑有他,還認定我是個孝順的女兒。

他送醫院那天,在我回家替他拿換洗衣物之前,他留下眼淚並這麼說:

「這些年來,辛苦妳了。」

 

好奇怪,我總覺得他好像看破了一切。

我確定我隱瞞得很好、很小心翼翼。

但那天,他那句話卻讓我覺得其實他早就知道了。
早就知道他女兒的秘密。

 

「我白天在補習班當助教老師,晚上則是便利商店大夜班。」

吞了吞口水,我說。

對大伯說。對我爸爸說。

我不敢看爸爸,我怕看見他的眼睛,會知道他其實早就曉得關於他女兒的秘密。

「是喔,那真是辛苦妳了。」大伯心說,「以後有什麼需要幫忙的,可以跟大伯說。大伯能幫的都會幫!知道嗎?」

「好……謝謝大伯。」

然後我回房了,很迅速地。

 

逃離。

 

 

提著一打冰啤酒和鹹酥雞,我和吳東穎走上他家的頂樓。

「以大都市來說,你家的風景算不錯了、這夜景。」

「是啊。」他同意,「我心情不好的時候,也常常上來看風景。」

「一個人?」

「不然?」

頂樓有三張白色的桌子和成套的椅子,吳東穎將啤酒和鹹酥雞放在其中一張桌上後,我們各拉了張椅子一屁股坐下,然後很默契地各拿了瓶啤酒。

開罐,乾杯,喝。

他放下啤酒,拿起叉子叉起一塊鹹酥雞吃,然後雙眼哀傷地望著遠方。

那不見星星只有雲的遠方。

「怎麼?想她了?」我問。

談心事,最配的就是酒。我是真的這麼認為。反正我們都約好喝酒吐露心事,那麼也沒有什麼好不敢問、怕問了會讓對方受傷的。

「嗯。」

「為什麼分手?」

「她並不是我想像的那種女人。」

「那不然你想像中的那種女人是什麼樣人?」

「正直、純樸……至少不是那種拜金又看重物質的女人。」

「後面那句是在暗示我嗎?」

「妳想太多了。」

想太多了。

可是這男人,這六年來總是不斷抱怨我變了很多,變得很拜金又很物質,我不敏感才怪。

「哼。」

「就不是在說妳,別生氣嘛。」

好吧,算了。

喝了一口啤酒,我問:「所以,她是變成你討厭的那種女人了?」

「不是變,而是一開始就是。」

 

他開始慢條斯理地娓娓道來,那個我始終覺得不適合的她。

原來她始終就是那種女人。

很拜金又很物質的那種。

她利用那天使般的臉孔,加上裝出來的表面功夫,周旋在好多男人之間。

錢、名牌包包、名牌衣服、名牌首飾,甚至高檔手機、平板等等……原來她是那種利用曖昧騙了男人好多東西的邪惡女人。

重複或不喜歡的東西她會拿去賣掉,再利用這些骯髒的錢去吃喝玩樂,或者買更多她喜歡的東西。

吳東穎有時候會忍不住問她,她那些娛樂、買名牌的錢哪兒來的,她總是說那是她父母玩股票賺來、分給她的零用錢。

那天,要不是因為她帶錯手機,還忘在吳東穎家,吳東穎也不會發現這個真相。

關於她的秘密、關於她的真相。

 

有些女人總是藏著些小秘密,不可告人的那種,而且都藏的非常好。

像我,其實我經常收下那些客人送的東西,然後拿去網拍。

 

「原來,她都是用別支手機和那些男人搞曖昧,難怪可以瞞我到現在。」吳東穎忿恨地說,然後舉起酒瓶仰頭喝乾。

「我早就不喜歡她了、早就。」我說,「這是真心話。」

「我知道。」吳東穎喃喃地說,表情沒有任何變化。

「一開始我也不斷告訴你:你們不適合。」我繼續說,「可是你仍然選擇和她繼續交往,不肯聽我的。」

「我知道。」

「不過現在說這些都沒有用了。」

「嗯。」

事情發生都已經發生了,時間也不可能倒帶。

「要不要我替你找人海扁她一頓?」

「不用啦。」他笑了,「事情過了就過了……更何況,我們是和平分手。」

 

和平分手。

我覺得最欺騙人的四個字。

不管是為什麼分手,愛情必定會留下傷痕,只要愛過,必定會痛。

就算愛過了痛過了,那情傷卻是永遠消不掉的。

 

「和平分手都是騙人的。」我不屑地說,「我還是替你找人海扁她吧。」

「不用!」

「我說真的,這女的實在太欠扁了。」

「黃雨庭,我說不用。」

「喔。」

顯然他真的很在乎她,在乎到不惜喊我全名。

他從來沒有這麼嚴肅地喊過我全名。

尷尬了幾秒鐘,然後我開口:

「話說,那她為什麼會選你當男朋友?我意思是說,如果她有那麼多可以滿足她物質慾望的備胎,何必選你呢?你又不有錢,這是全天下都知道的事。」

「她說,她一開始是真的愛我。」

「一開始?所以其實後來就不愛了嗎?那為什麼不早點分手呢?」我問他。

「我問過了。她說她不知道。」

不知道?這什麼鬼?

「我完全不能接受這個答案。」

「我也是,但……也只能接受。」

沉默。

最後我深深吸了一口氣,徒手抓起一塊鹹酥雞丟進嘴裡,含糊不清地說:「這種狐狸精遲早會遭報應的。」

吳東穎不理會我剛才說的話,只是默默地又開了兩瓶啤酒,然後將其中一瓶遞到我面前。

「來,再乾。」他說。

接過,乾。

 

「那妳呢?」喝了一大口啤酒後,他問。

「什麼我呢?」

「少裝傻。我是問妳,為什麼不辭職?」

「因為我缺錢。」

「這我知道。原因呢?」

深深吸了一口氣,然後再舉起啤酒喝了一口,我平靜地說:

「六年前,我媽生病,需要一筆龐大的醫療費用……為了她,我爸不得已借了很多錢,可是最後她還是走了……辦完喪事後,我休學進入這一行,只為了賺錢幫忙爸爸還債、負擔家裡開銷。」

吳東穎點點頭,表示理解,然後問:

「那現在呢?都六年呢,債應該還得差不多了吧?」

我無聲地笑了,然後搖搖頭,頓時感到滿腔的哀傷。

「我本來也這麼以為。」我無奈地說,「我以為終於可以放下那些負擔……可是偏偏……命運不肯放過我。」

說著說著,我忍不住哽咽。

「我以為……真的能解脫了……」

「怎麼了?」

「我爸他……肝癌末期。」

 

沉默。

 

他是我第一個,吐露出這些心事、這些壓力的人。

好奇怪,我總是很固執地不肯告訴別人這些我藏在心裡好久的事;總是不肯告訴別人為什麼我變了這麼多、為什麼變得那麼看重金錢……

我很害怕說了會展現我那最脆弱的一面。

然而現在,幾瓶酒、頂樓、沒有星星的夜景,還有他。

我輕鬆地開口坦承了這些我從來不願說的秘密。

關於我,為什麼變了許多的這個秘密;以及,我的逞強。

 

「別哭了……會沒事的。」吳東穎伸手抹掉我的眼淚,輕聲說著。

擦掉眼淚,擤擤鼻子,然後示意他再乾杯。

「願我們早日走出這些他媽的破事。」

「嗯。」

他舉起酒,輕輕敲了下我的,然後我們好默契地仰頭一口氣喝乾。

借酒澆愁、寂寞的我們。

吸了吸鼻子、將九層塔和鹹酥雞丟進嘴巴裡,我開口:「好奇怪。」

「什麼東西好奇怪?」

「我們居然到現在還是好朋友。」

好奇怪,我們居然到現在還是好朋友。

他是我唯一,認識六年以上的朋友中,還有在保持聯絡的朋友。

而且還是很親密的那種,像家人一樣。

「呵。」他笑了聲,顯然也認同我這番話。

「你還記不記得,我們休學前,大學遊園會的那時候?」

「記得。」

 

我還記得當時那個他,六年前、明顯對我有好感的他。

吳東穎。

和他第一次見面,是在系上的迎新茶會。

主辦之一的我、新生剛入學的他。

我和其他同樣身為主辦的同學,留下了即時通給新生們,之後大家越混越熟,逐漸也會在學校內打招呼,或者相約出去玩。

學長、學姐,學弟、學妹。

後來,他成了我熟悉的交友圈中的一份子,變成我很好的男性朋友之一。

 

那時候我有聽朋友說過,他喜歡我。

只是,當時我有一個喜歡的人了,一名學長。

我青春史的第一頁。

可惜的是,我們之間只有曖昧。

曖昧的簡訊,曖昧的互動,身邊的朋友都認為我們會是一對的那種,甚至很肯定我們會在一起是確定的事;當時連我都覺得,我們會在一起、肯定會在一起。

但,事與願違。

大學校慶園遊會的時候,他手挽著一名漂亮又性感的女人出現在校園中。

他的女朋友。

原來,他早就有女朋友。

當時我心整個都碎了。

手裡拿著兩支水藍色棉花糖的我,和路過我、挽著女朋友的學長。

他瞄到我,然後很尷尬地撇過頭,無視站在原地不知所措、錯愕的我。

擦肩而過。

 

吳東穎全程看到了。

他想知道我什麼時候會過去他們班的攤位,但我統統沒接,於是他跑出來找我。

在人海茫茫的校園中,搜尋著,我。

也因此,看見我被欺騙、發現真相的那一瞬間。

正當我傻楞楞地望著學長和他女朋友甜甜蜜蜜的背影時,吳東穎怒氣沖沖地跑了過來、經過我的身邊,重重的一拳揍在學長的後腦勺上,把他狠狠打趴在地。

那瞬間,人群散開、大叫、尖叫。

在一片嘩然聲中,我聽見吳東穎憤怒地喊道:

「你這欺騙女人感情的人渣!」

然後他快步朝我走了過來,途中還不忘惡狠狠地回頭瞪學長一眼。

「我們走!」他命令道,然後抓住我的手,拉著我離開。

強而有力的手,大大的、很溫暖。

 

「然後,你帶我到一間沒人的教室,什麼話都沒說,就只是默默地、靜靜地,坐在一旁陪我,直到我哭完。」

想起那時候的事,我不禁嘴角微微上揚。

好丟臉哪,那時。

「妳那時候哭得真是有夠久,久到連棉花糖都快融化了。」吳東穎說,一臉嫌棄卻又笑著的那種表情。

「最後那兩支棉花糖呢?」我想不起來,「我忘了。」

「妳吃了一口、我吃了一口,就丟掉啦。」吳東穎說,「有夠難吃。」

「喔,對。」

「那個棉花糖難吃死了,而且好像從那天開始,我完全不敢吃那種棉花糖。」

我笑了聲,然後惆悵地望向遠方的夜景。

本來應該是高高興興和學長一起吃的甜蜜棉花糖,卻變成我的失戀棉花糖。

想起那時候為愛瘋狂、為愛沉陷、傻得要命的自己,我揚起一抹微笑,並且無奈地搖搖頭,舉然後起啤酒仰頭一口氣喝乾它。

「喝慢一點。」吳東穎不高興地說。

將空罐子捏扁,丟進塑膠袋裡後,我轉頭望向吳東穎。

四眼相對、含情脈脈。

 

「然後……」

「嗯?」

「從那時候開始,我們就成了非常非常、真的非常非常要好的朋友。」

「嗯。」

「可是其實,我早就知道那個時候你喜歡我了。」

「我知道。而且,我相信妳也是。」

因為成了非常親密的朋友,所以才知道彼此不適合。

「好奇怪,我們明明互相喜歡,卻又好默契地覺得我們不適合對方,也好默契地絕口不談這件事。」

「還好默契地想著我們只是好朋友、這樣就好。」

「對!」

默契。

我們不論什麼事都好默契。

 

「可是!」

突然想起了什麼,我指著他、一臉嚴肅地瞪著。

「後來你也有一段時間變了。」

「我?」

「變得冷淡、變得不太理我。」我瞇起眼睛努力回想著,「大概三個月吧,就是在你跟那女人交往前的三個月。」

「哦……」

他似乎明白了,同時也想起了些什麼事情,而且還是不太愉快而是哀傷回憶的那種,因為我看見他撇開視線的時候,他的雙眸閃過著一絲我從來沒看過的哀愁。

那種哀愁,有個秘密,他深藏已久、不曾告訴過我的秘密。

我們太有默契,連秘密都隱瞞不過對方。

他仰頭喝乾手上那罐啤酒,然後深深吸了一口氣,雙眼直直地盯著我。

「妳真的想知道?」

我當然想知道。我們彼此關心,兩人之間有淡淡的愛,當然會想要知道。

我點點頭,洗耳恭聽,而他開始訴說,這個秘密。

 

 

秘密。

有關愛的秘密。

以及,原來。

原來,在我整個人改變、變得物質變得看重金錢的時候,出現了另外一個她。

她。一個我素不相識、沒看過也沒聽過的她。

那名女孩和改變個性前的我一樣,天真可愛,唯一的差別是,她這個人太過於單純,幾乎沒見過世面。

就像長年養在溫室裡的花朵。

當時我極大的改變是真的傷了他,而那女孩就像過去的我,所以很吸引他,只是她更加的特別,更加的有魅力。

他曾經懷疑,這是一種無法控制的移情作用,還是他是真的動她動了心?

直到後來,越來越深入瞭解彼此的他們,是真的互相喜歡、真的戀愛了。

他確信他是真的戀愛了,不再是移情作用,也不再只是淡淡的喜歡,或欣賞。

第一次接吻、第一次熱戀,他們體驗了許多第一次。

可是後來,他們還是分手了。

三個月,那段戀情的期限,短到連磨合期都沒有。

原因是因為雙方家裡的壓力;他們都是單親,都跟媽媽生活,媽媽也都不約而同地反對自己的女兒/兒子交男朋友/女朋友。

或者,只是針對人。

那個時候,女孩正好處於叛逆期,所以女孩的媽媽認為是吳東穎帶壞他,甚至還打電話給他,質問他是誰,並且恐嚇說要告他誘拐未成年。

為了保護女兒,思想及手段過於偏激的母親。

矯枉過正。

但,當時態度偏激的,也不只女孩的媽媽。

吳東穎的媽媽認為,她兒子之所以會不滿她的管教,都是因為外面的朋友或女朋友的影響,總是限制吳東穎不可以出門、必須交出朋友的手機號碼。

好像不少媽媽都這樣,怕孩子走偏、變壞,不惜使用極端的手段。

他的相愛的時間非常不巧,招來一連串的壓力與反對。

於是他們不得已只好分手。

而分手之後,他又遇上了另外一個她。

那個我從一開始就非常不喜歡、認為他們不適合的她。

而這一愛,就是五年。因為她很像她,天真可愛,給人的感覺很單純。

她、她、我。

三個曾經個性一樣的女人。

 

「我知道她其實都裝出來的。」吳東穎哀傷地說。

居然。

「可是我沒辦法放下。」他說,「因為她太像她了,我捨不得再傷害她一次。」

「所以,你只是把她當成那個女孩的替代品?」

「應該吧。」他嘆了一口氣,「但我知道我是真的也愛她。」

我沉默不語,默默地再打開一罐啤酒,仰頭灌了一大口。

心情意外的沉悶,在聽完他這段往事之後。

「我可以看看她的臉書嗎?」我問。

「誰?」

「你藏在心中的那個女孩。」

「我沒有她的臉書。」吳東穎坦白地說,「更準確的來說,我沒辦法找。」

「為什麼?」

「因為我不知道她的名字。」

這答案嚇傻了我。

不知道名字,卻能交往三個月?

「不知道名字,卻能交往三個月?」我茫然地問。

「應該說,是我忘記了。」

「哦……原來。說清楚嘛,嚇死我了。」

「抱歉。」

「可是,一般人會忘記自己初戀情人的名字嗎?」

「因為我都叫她的綽號。」

「綽號?她叫什麼?」

「月兒。」

「哪個月?」

「月亮的月。」

「好奇怪。」

「因為她很喜歡月亮,也很像月亮。」

很像月亮?我無法理解這形容,感覺挺奇怪的,但我還是點點頭、假懂地說:

「原來如此。」

我突然好想看看這名女孩,這名藏在吳東穎內心深處多年、惦記著的女孩。

「可是,這些年來,我已經忘記她的長相了。」吳東穎說,「但是我始終記得這一段情、我和她這段愛情。」

「也許,對你而言,這也算是轟轟烈烈愛過一場,才會那麼刻骨銘心。」

「是啊。」

 

永遠。

我想起這個詞,也覺得就是這一個詞。

這名女孩將會住在他心裡,永遠。

 

「今晚,看不到月亮呢。」

不曉得該說些什麼,於是我看著只有一朵朵雲飄呀飄的天空。

但此話一出,我卻懂了,被自己點醒。

這名女孩從某方面來說,的確很像月亮。

我們都知道月亮始終掛在天上,不會消失,只是有時候剛好看不見。
那名女孩在這點也是一樣,她住在吳東穎的心裡,但是卻看不清長相。

月亮。

月兒。

 

「我問妳。」

看著沒有月亮的夜景好一會兒,他開口道。

「嗯?」

「妳怎麼定義一段初戀?」

「什麼鬼?」

「初戀,怎麼樣才算初戀。」

「最初喜歡的那個人,不就是了嗎?」

「這樣很難講吧?畢竟小時候我們也會有喜歡的異性朋友啊。」

「那種不算吧?我說的喜歡,是有愛情成分的喜歡。」

「喔……那要交往過才算嗎?」

「應該不用吧。只要有愛就算是了。」

「哦。」

「怎麼了?」

「沒有。」

「老實招來。」我用食指狠狠戳他的臉。

他左閃右閃,大喊:「好啦!我說!我說!」

於是我笑著收手,開始聽他說:

「就……其實我一直有在想,我的初戀,是她,還是妳。」

初戀。我,或月兒?

我傻眼地看著吳東穎,完全沒想到他居然會納悶這種問題。

關於初戀,我沒有很深的見解,畢竟在我的觀念和經驗裡,那個學長就是我的初戀,就算我們只有曖昧、沒有在一起。

「這有什麼好想的?」

「我覺得這很重要。」他說,「我是說,關於初戀的定義。」

 

初戀的定義。
只有淡淡的喜歡,沒有在一起。
以及。

第一次感受到被愛,兩人愛得濃烈愛得轟轟烈烈。
哪一種才是初戀?

 

「不管那一種,只要你最先喜歡的,就是初戀。」我說。

然後再補充:「至少,我是這麼覺得啦、對我而言是這樣。」

他默默地看著我……意味深長、含情脈脈的眼神。

「曾經,我是真的很喜歡妳。」他說。

我有點意外。

意外自己居然對他這話感到不意外。

「我知道。」

因為我也是,曾經真的喜歡過。

秘密,又一個秘密。

曾經真的喜歡過,卻是淡淡的那種。

「我也是,曾經很喜歡過你。」

我靠近吳東穎,一臉認真、誠懇地告訴他。

四眼相對、含情脈脈。

「我是真的……曾經喜歡過你。」

含情脈脈的我們。

 

還有……第一次接吻的我們。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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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ζ 月貓子 ☪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